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批、第二批管委会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意见
- 发布时间:2021-11-29 08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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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将吉林省(长白山管委会)调整2021年第一批、第二批管委会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0天(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8日)。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。
投诉监督单位:长白山管委会农业水利局乡村振兴科
投诉监督地址: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集团2号楼616室。
单位监督举报电话:0433-5988006
扶贫监督举报电话:12317
电子邮箱:cbsfupin@126.com
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批、第二批管委会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意见
财政局:
根据《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池北区二道村为原非贫困村,无建档立卡脱贫人口,且截至目前无监测对象,造成衔接资金无带动对象的实际情况,经我办研究,决定收回分配给池北区的第一批管委会配套衔接资金34.65万元,第二批管委配套衔接资金2.94万元,共计37.59万元进行重新分配,按因素分配法,以43%、57%的比例(具体计算方式附后)分配给池西区16.16万元、池南区21.43万元,用于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。
长白山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1月29日